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教师招聘 广西

环江县2022年第一次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1 15:19     浏览量:1000
为了满足我县教师队伍补充教师人员的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河政发〔2010〕40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精神,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的方式第一次面向社会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8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教师36个岗位87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至2004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普通高校毕业生。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范围、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为准。

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1年版)》(附件4)。

由于教师资格证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7月31日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查合格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河池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有近姻亲亲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等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与本人的利害关系的;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服务期限、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基层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2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公开招聘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方式

由自治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招聘单位参加区内外举办的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或人才交流大会,现场设点,招聘计划表同时在有关高校招聘现场公布。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对应聘人员采取直接面试,面试合格的,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时间和地点

参加相关高校组织的双选会、招聘会或人才交流大会,具体时间和地点敬请关注广西人才网、河池人才网及相关高校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报名要求

1.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各一份。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个人承诺书》(附件3)原件一份。

3.《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22年自主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个人证件需提供原件,报名表等相关材料在招聘现场提供。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负。报名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有效,并保持电话暢通,因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暢通影响本人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在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报考人员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自行举证,并填写《河池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附件5)。

(三)面试

按要求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临时选定,面试考官由本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统一选派。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两部分,具体要求:面试者先在指定的备课室独立准备说课方案(时间30分钟);然后到面试考场完成说课(时间15分钟)和现场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实行分百分制(说课占90分,答辩占10分。说课方案不列入测评要素,不计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考核人选。

(四)体检、考核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同一岗位末位面试考生面试成绩并例时,需请示派出的招聘工作组或现场评委同意后,由考场主考官组织考官即时命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进入考察人选。

自愿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审核,经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体检。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2.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如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原则上,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人员名单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河池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由环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报考人员聘用材料报送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竟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公开招聘考试的所有人员须主动配合,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验证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医疗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八、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部门之间要相互配合,纪委监察部门要全程跟踪监督。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

6.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按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开展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0778-8822720(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教育局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