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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0:27     浏览量:1574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是承担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具体见《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留学人员须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5.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立案审查期间和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有服务年限规定的单位工作且服务期限未满的人员;

5. 现役军人;

6.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 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 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9.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学历证、学位证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岗位信息表》的要求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公开招聘专栏”(http://rst.shanxi.gov.cn/ztzl/zpxx/)、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https://scjgj.shanxi.gov.cn/zwgk/zdgkjbml/tcfl/gstg/)、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1. 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0日24: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境)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还需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

2. 资格初审

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1日17:00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2月10日24: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12月10日24:00至12月11日17:00期间,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对个别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要求层次较高的,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工作需要,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可降低开考比例进行开考。

3. 网上缴费

时间:2021年12月6日9:00至12月1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应按照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人员,请下载打印《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山西省标准计量技术研究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 减免考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原渠道如数返回考试费。符合减免费用的考试人员,可于12月24日下午17:00前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太原市体育西路317-1号)现场办理减免手续。

5.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

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联系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 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考生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主动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手机健康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在晋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后,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其他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笔试。所有考生必须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不得参加笔试,应立即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一步诊疗。受疫情防控影响,如发生考试推迟,将会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考试人员在2022年1月中下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 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须在网上认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确定面试资格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 面试

面试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1.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和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色盲、肢体功能障碍者不得报考。体检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另一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其自动放弃资格。

3. 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个人自动放弃、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通告专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招聘结果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环节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山西省人社厅的监督检查。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

政策咨询:0351—7525720、7680430

监督电话:0351—7525712、7680295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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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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