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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7:47     浏览量:1110

为吸引人才,推进高新区事业稳步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投资评审岗位1人、讲解员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投资评审岗位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讲解员岗位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投资评审岗位年龄要求4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讲解员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本职工作。

6、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曾参与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9、患有精神疾病或有家族精神病史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通过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的形式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大庆高新区官方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方式:下载附件2,填写《报名表》,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及其他相关执业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rlzy6041916@vip.163.com,标题务必为“报名岗位+姓名+年龄+所学专业”。《报名表》应保证内容填写完整,表内照片清晰。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9:00 -12月8日17:00

报名咨询:投资评审岗位 0459-8106020

讲解员岗位 0459-8109600

(三)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信息后,初审结果将通过高新区网站对外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缺少材料未通过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将通过邮件形式通知报考者补充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提交不齐全视为报名无效,不予审理。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是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四)考试

视报名情况择期组织考试,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统一进行公示。经公示无问题的,予以聘用。

四、人员管理

拟聘用人员与大庆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相应岗位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含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薪酬待遇

投资评审岗位薪资为5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讲解员岗位薪资为4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缴纳五险一金,薪资按月发放。试用期期间按80%比例计发试用期薪资,五险一金正常缴纳。

六、其他事项

1、报考者自网上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本次公开招聘,将按照黑龙江省、大庆市及高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疫情形势和实际需要,可能对考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大庆高新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招聘计划

2、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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