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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大石头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专职林业巡护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2 17:54     浏览量:1221

为切实规范林(草)长制专职巡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的总体要求,保障大石头镇森林资源安全,优化生态环境,根据《敦化市林(草)长制实施方案》《敦化市林(草)长制巡护员选聘方案》《敦化市大石头镇林(草)长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大石头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聘林(草)长制专职巡护员,现将大石头镇选聘10名专职林业巡护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等原则。专职巡护员采取本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面试等程序择优录取,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选聘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2、选聘年龄原则上在22周岁至35周岁之间,男性,敦化市大石头镇户籍,高中以上学历(退役军人除外),大中专以上学历优先,并能处理一般文字材料的公民。

3、身体健康,无肢体及智力残疾,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敢与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作斗争,熟悉片区范围及周边山林地形、林情。

5、具有工作必需的交通工具(需持有相应类型的驾驶证)、通讯工具(智能手机)。

6、大石头镇所辖村屯(社区)的脱贫户及其子女、家里农活较少、长期居住在本村的人员优先。

7、现任村(社区、林场)“两委”干部和工作人员(与其他公益性岗位重复)不得担任专职巡护员。

8、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得担任专职巡护员。

三、薪资待遇

根据《敦化市林(草)长制实施方案》确定的工资标准,3000元每月/人,其中60%为基本工资,40%为绩效,依据考核结果每季度(3个月)发放绩效工资。意外保险费用由镇政府统一缴纳。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采取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证明原件一份、2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敦化市林(草)长制巡护员审批表》1份。

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地点:敦化市大石头镇人民政府林业工作站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石头镇人民政府所有。

咨询服务电话:0433-6502081

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8日

敦化市大石头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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