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靖远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6名,其中综合类岗位14名:靖远县审计局1名、靖远县自然资源局1名、靖远县红军渡河战役纪念馆2名、靖远县水务局2名、靖远县林草局1名、靖远县市场监管局2名、靖远县农业农村局5名;教育类岗位2名:靖远县委党校2名。
二、引进范围
1.综合类岗位引进范围:“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甘肃省属院校省级一流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类岗位引进范围:教育部直属的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原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河南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学院、云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先录用。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靖远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引进岗位按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8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和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要求硕、本专业一致或相近。
2.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2.报名材料:《靖远县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学信网学历认证等招聘岗位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已就业考生,需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2022年毕业生须学校提供按期能够毕业的证明。
网上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材料整理为压缩包并发至邮箱:jyxrsj304@163.com。上传的证件或证明原件须为扫描件,内容清晰,文件格式为PDF格式,邮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各子文件名为“证件类型+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根据引进职位所需条件,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向报考人员电话告知并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且在面试时提供报名时上传的全部证件原件,如面试时提供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时上传的证件前后不一致或存伪,将取消面试资格。计划招录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组织面试,面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标准线70分,可进入下一步程序。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考核按引才岗位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可采取加试方式拟定引进人选,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职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并客观、公正、公平地予以评价。考察结束后,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中存在疑问的人员,考务组将联系相关单位进一步查证。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一律不予引进。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资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并根据面试考核结果排名依次替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及考察情况,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人员,在靖远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予以引进;对有问题反映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引进条件或本人自愿放弃的,取消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人选可根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者不得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聘用
引进单位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理入编、备案和工资手续。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违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约定,在5年服务期内调动岗位或者离开岗位的,按有关规定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根据全国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的,取消相应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人员需提供健康“绿码”“行程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自中高风险区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到达规定地点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两次核酸检测,持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面试;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检测<37.3℃方可进入面试考场。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四)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43-5937138,0943-6316655
附件:
中共靖远县委组织部 靖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