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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3 9:59     浏览量:1574

为做好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和用人单位用人实际需求,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一)本次公开招聘86名列编工作人员,其中,旗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岗位52人、基层卫生院岗位34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26人;招聘“项目人员”34人;招聘“蒙汉兼通人员”12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19、2020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2.“项目人员”是指:在通辽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3.“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并能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日至2003年12月1日出生),根据(内卫人发[2020]12号)文件精神,部分岗位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之后出生)。详见《招聘岗位表》;

9.户籍条件:报考“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大学生退役士兵报考“项目人员”岗位的须为通辽市户籍,服务地为通辽市的项目人员报考“项目人员”岗位不受户籍限制。其他岗位户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岗位限制为奈曼旗户籍的包括高考前为奈曼户籍、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户籍或报考人配偶为奈曼旗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10.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报名开始日(通过2021年国家<护士、职称、医师>资格考试达到医学综合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亦可均报名)。 

11.按照国家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正式编制);

6.定向招录培养的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及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club.allwintime.com/)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蒙汉兼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8:30--12月15日 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13日8:30--12月16日 10: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12月22日 17:00

交费时间:2021年12月20日8:30--12月23日 10:00

提醒: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开考比例。

3.“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蒙汉兼通”岗位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 “普通”岗位。调整的岗位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嘎查村任职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 应聘人员报名时自行选择笔试语种,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资格初审工作由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9.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微信方式进行交费。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共12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予退还。

10.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符合减免条件的2021年毕业生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岗位被取消但已完成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予以退回。

(二)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两科,每科满分各100分。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

2.试卷种类及要求

(1)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提供蒙古文、国家通用文字两种文字试卷,报名人员自行选择试卷文种,只能选用一种文字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医学基础知识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公共基础知识用国家通用文字试卷,并用国家通用文字作答。

(3)笔试时间每科90分钟(两科中间不休)。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1)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发布简章网站。请报名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网站进行下载打印。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和准考证。

(3)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自到达考点至考试结束离场必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按指示牌走考生通道。进入考点时,在体温测量处现场出示个人电子健康码,注意:健康码非绿色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笔试。体温测量时前后保持1米的间距,不得扎堆聚集交流。体温检测达到或超过37.3℃的应聘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地点由医护人员进行测温检测,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笔试;经医护人员诊断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不得参加考试,由120车辆直接送定点医院诊治。

笔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进行隔离排查。根据医务人员排查情况决定可否继续考试或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应聘人员到达考点时以及进入考点后,相互之间要保持1米的距离,笔试结束后走考生通道,依次有序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医学基础知识得分×80%+公共基础知识得分×20%+政策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平均分设定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奈曼旗政务网站公布。

笔试答题卡采用自动化读卡系统,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此次招聘考试不设面试环节,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笔试总成绩相同时,医学基础知识成绩分数高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医学基础知识分数仍一致的,由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另组织一次笔试,分数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严格按照中央、自治区、通辽市和奈曼旗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市统一使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托居民电子健康卡建设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通过“蒙速办”APP、“蒙健康”APP和健康通辽服务公众号、健康通辽APP申领“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申领“行程码”。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必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19、2020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2.考察。考察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按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及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单位最低服务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招聘工作人员对报名资格审核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满额为止。

(三)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对招聘计划作出调整,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四)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本方案由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5-4213862

监督电话:0475-4213400

奈曼旗2021年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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