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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太湖县融媒体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主持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4:33     浏览量:93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21年太湖县融媒体中心赴高校公开招聘主持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太湖县融媒体中心计划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主持人2名(男女各一名)。招聘相关信息于12月3日起同时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hx.gov.cn/)、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aqthzyjs.ahkjwx.com/)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25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2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如下:

专科专业:650202 戏剧影视表演、660202 播音与主持本科专业:130305广播电视编导、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

3、身高要求: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

4、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限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主持人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初选、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网络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连同相关证件扫描件及报名视频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

2.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前,逾期不再补报。

3.网络报名指定邮箱:taihurmt@163.com

4.报名材料:

(1)报名表(附件1,打印、签名后扫描);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3)本人学生证(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考生本人拍摄5分钟内个人播音主持视频,拍摄内容及要求:出镜播报一则新闻(普通话,1分钟内);‚新闻话题评述(普通话,4分钟内);ƒ要求人像轮廓、五官清晰,衣着得体,仪表端庄。④必须确保视频真实性,严禁虚假制作,否则取消报考资格。

(7)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5.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自觉遵守现阶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实施,并将结果通知报考人员。

凡与应聘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初选

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视频组织评分,按男、女各取前10名进入面试(如有并列第10,一并进入)。

(四)统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共分为三个环节,满分为100分。其中带妆上镜播音(指定稿件)占30分,即兴主持(抽取话题)占50分,才艺表演(节目自选)占2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电视上镜的形象气质以及播音主持专业素质等。以各环节累计得分,为考生面试总得分。

3.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进入面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为合格,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体检、考察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以高学历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和其主管部门须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太湖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七)签约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太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因报考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含自愿放弃选岗的);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等情形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在太湖县融媒体中心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五、有关事宜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有关本次招聘相关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太湖县人民政府网、太湖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太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6-4188332。

县融媒体中心19155699099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6-4168637。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0556-416003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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