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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3 14:57     浏览量:1326

现林口县卫生健康局为所属事业单位林口县人民医院、林口县中医院、林口县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共44人,其中,林口县人民医院医护工作人员20人,林口县中医院招聘医护工作人员20人,林口县妇幼保健院招聘医护工作人员4人。具体招聘计划详见《2021年林口县卫生健康局所属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合同制医护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条件。

5.年龄要求18-35周岁,岗位有特殊规定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二)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林口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报名审核。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8:30至2021年12月9日16:00。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工作由林口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择优录取。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体检合格,签订劳动合同,按医院规定执行待遇,享受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医院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应聘相关工作。

林口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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