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深化省校合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0〕43号)“每年到高校开展‘振兴龙江˙邀你同行’黑龙江人才周引才活动”和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开展的2021年“黑龙江人才周”活动要求,学院拟面向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详见“http://jmsxy.hljucm.net/“学校概况”。
二、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遵守《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章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政治坚定,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3.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及业务能力等条件,原则上要求本科、硕士、博士所学专业一致或相关;
4.应聘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应聘硕士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以公告发布日期为界);
5.应聘人员须为在校应届毕业生,如不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则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计划
(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9时-2021年12月16日16时。
2.报名方式:将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电子版(正反面)、如期毕业证明(附件3)及与“资历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文件夹形式(文件夹命名为“应聘岗位—毕业院校—姓名”),发送至邮箱jmsxyrsk6@163.com。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若有岗位计划调整,届时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主页(http://jmsxy.hljucm.net/)进行公示。
3.注意事项
(1)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请考生仔细审核待选岗位。
(2)应聘人员登记表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
(3)考生须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应聘人员填写有效联系方式,保证联系顺畅。
(三)考试
根据本次“人才周”活动政策,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可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同时可采取直接面试或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下学历人员,仍需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常规公开招聘形式进行。
考试时间、方式、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主页(http://jmsxy.hljucm.net/)通知公告栏。
(四)现场确认
1.时间、地点待通知。
请考生关注学院主页(http://jmsxy.hljucm.net/)通知公告栏。
2.应聘人员需准备材料:
(1)应聘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已获得各时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在读学历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证明原件一份(附件3);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确认核查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4.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体检与考核
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具体人选请登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查询。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际等。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研究同意后,在黑龙江中医药大学网站(http://www.hljucm.net/)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均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54)6103992
纪检电话:(0454)6050339
通信地址:佳木斯市前进区光华街53号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
邮政编码:154007
八、本公告由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