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委巡察办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劳务派遣人员)1名。
现将有关招聘事项明确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以及岗位要求
文秘人员(1人):性别不限,年龄35周岁以内,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哲学、文秘、中文及相关专业(具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者不限专业);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操作办公软件;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有党政机关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优良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良好。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5、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5周岁以内(即1986年12月1日后出生)。
6、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1年12月1日。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3日至12月10日17:00截止;
2、报名方式:采取诚信报考网络报名方式;
3、应聘人员需将以下资料于2021年12月10日17: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hwsjxx@vip.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 电话号码”)
(1)《长沙县委巡察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https://www.jkqrc.com/下载,详见附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荣誉、个人作品、佐证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招聘方对所有报名应聘者按公布的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考核
1、考核按照笔试 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50% 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每个阶段都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
3、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百分制,考生笔试得分×50%计入总成绩。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若入围线上遇并列名次,则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考生面试得分×50%计入总成绩。
5、无竞争性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7、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2、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安排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对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全面地考察。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长沙经开区人才网进行公示(https://www.jkqrc.com),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人员管理
1、根据公示结果确定聘用人选,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相关工资福利待遇按我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六、实施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招聘工作将由长沙县委巡察办主导,长沙世纪新星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协助实施。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31-86183247(仅限上班时间)
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沙县委巡察办所有。
七、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咨询:长沙世纪新星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31-84064296(仅限上班时间),
3、报考人员须保持通信畅通,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长沙县委巡察办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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