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笔试成绩查询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其中报考喀什地区、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克州以及巴州且末县、若羌县职位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
(二)参加《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三科的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0分。
(三)《汉语基础知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35分。
(四)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以及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每个职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至10人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三、自治区选调生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入闱人选确定
自治区选调生(不含南疆四地州)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00分;阿克苏地区、克州、喀什地区、和田地区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每个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招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人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一)查询笔试成绩请于5月25日18:00(北京时间)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按照相关提示进行。
(二)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时间定于6月9日-11日(以各招录机关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并于所毕业院校统发学历(学位)证书之日起30天内提交原件,如届时不能提交,视情取消录用资格。
(三)面试时间定于6月13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乘车路线及联系方式在资格审查时由招录机关告知。
(四)《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如实填写,并在参加资格审查时,将此表提交资格审查单位进行审查。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和《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政策解答》。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