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率,确保临沧主城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备案工作规范顺利开展,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翔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
三、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岗位要求
详见《临翔区房地产交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一层房管股大厅(临沧市临翔区凤翔街道南天路1379号)。
3.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提交材料:
1.《临翔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见附件2);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查。
(二)招聘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谈和考察两部分。面谈、考察均为百分制,按照面谈成绩占90%、考察占10%计算综合成绩。
1.面谈:面谈工作由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2.考察:面谈结束后,原则上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
(三)确定拟聘人员
按招聘岗位数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 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到县(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在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上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报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临沧市临翔区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标准执行。
咨询联系人:华明珠
联系电话: 0883- 2139929
临沧市临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