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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04 9:19     浏览量:1589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宁市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聘用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施意见》 (南编〔2012〕62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6〕52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校定于2021年12月开展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1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职位)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给我校的“编制计划函复”,结合学校发展需要,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9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见附件1)。

四、信息公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公布招聘信息: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在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nanning.gov.cn/)、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nnswx.cn/)公布和校内公告《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的规格粘贴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起至12月13日止。

3.报名地点:南宁市卫生学校相思湖校区综合图书馆16楼人事科1610、1612号房(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16号)。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A4纸):(1)《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收复印件;(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否则不接受报名;(3)提供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4)当年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实行严格的资格审查验证制度。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核实《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供的各项信息与原件证件材料是否一致,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及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等相关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南宁市卫生学校2021年非实名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相关资格等时间计算的,均截止至2021年11月30日(含当日);学历教育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资格审查时间:从2021年12月3日上午8:30起至12月14日下午17:30止。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如因岗位特殊,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以书面形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方能开考。

(五)发放考试准考证时间

经资格审查验证合格的考生,发放考试准考证。报考者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上午8:30-12:00。准考证需在本人照片处加盖学校公章才有效。

五、考试

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能否胜任岗位(职位)的能力进行考试评估。

(一)  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时事政治、管理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内容。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上午8:30-10:30。

2.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21年12月17日- 12月27日在学校公告栏予以张榜公布,报考人员也可向学校人事科咨询,电话:3370603、 3370605。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教辅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体检人选到市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可从笔试、面试总成绩人选中由高分至低分经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

八、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及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公示期满,符合招聘条件的,办理非实名编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聘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九、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政策指导、业务管理;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

(二)认真做好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工作人员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和学校干部职工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招聘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招聘考试题目的;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

(五)学校公开招聘非实名编制人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六)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人事科:3370603;纪检监察室:3370613。

南宁市卫生学校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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