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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中层干部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6 17:14     浏览量:1562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同时,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一、招聘岗位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结合医院中层换届任用工作,现对外公开招聘以下中层干部岗位:

分类

岗位

院区

职数

基本条件

职能部门

财务科副科长

徐汇

1

①  45周岁以下;

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③  相关岗位工作经历≥3年;

④  优秀人才适当放宽条件。

门诊部副主任

徐汇

1

护理二科副主任

闵行

1

退管会主任

徐汇

1

业务科室

临床七科副主任

闵行

1

①  45周岁以下;

②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③  科主任需具正高职称,副主任需具副高及以上职称;

④  优秀人才适当放宽条件。

老年二科副主任

闵行

1

儿少科副主任

闵行

1

无抽搐麻醉治疗科副主任

闵行

1

中医科主任/副主任

闵行

1

检验科副主任

闵行

1

医学影像科副主任

闵行

1

综合治疗科主任/副主任

闵行

1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纸质版邮寄或快递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2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在信封上注明“***岗位应聘”字样,并附上相关证书及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导师证明;

4)科研成果获奖、人才项目证书;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如有SCI文章,请注明影响因子);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四)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34773135

监督电话:34773519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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