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上海市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担负着全市精神卫生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同时,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临床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心理咨询培训中心、上海市自愿戒毒中心、国家精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WHO/上海精神卫生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挂靠于本中心。
一、招聘岗位
为适应医院发展需要,结合医院中层换届任用工作,现对外公开招聘以下中层干部岗位:
分类 | 岗位 | 院区 | 职数 | 基本条件 |
职能部门 | 财务科副科长 | 徐汇 | 1 | ① 45周岁以下; 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学位; ③ 相关岗位工作经历≥3年; ④ 优秀人才适当放宽条件。 |
门诊部副主任 | 徐汇 | 1 | ||
护理二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退管会主任 | 徐汇 | 1 | ||
业务科室 | 临床七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① 45周岁以下; ②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③ 科主任需具正高职称,副主任需具副高及以上职称; ④ 优秀人才适当放宽条件。 |
老年二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儿少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无抽搐麻醉治疗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中医科主任/副主任 | 闵行 | 1 | ||
检验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医学影像科副主任 | 闵行 | 1 | ||
综合治疗科主任/副主任 | 闵行 | 1 |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请将个人简历纸质版邮寄或快递至以下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600号2号楼2楼A2404室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30。在信封上注明“***岗位应聘”字样,并附上相关证书及材料:
1)个人简历(含学习和工作经历);
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
3)职称证书、导师证明;
4)科研成果获奖、人才项目证书;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全文复印件(如有SCI文章,请注明影响因子);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医院根据收到的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三)笔试和面试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笔试名单。
(四)身体检查
按照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需求人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 34773135
监督电话:34773519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