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是一所拥有百余年办学历史,以水利为特色,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
因工作需要,河海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2人
二、应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乐于奉献,热爱文化艺术教育工作,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应聘人员需具有声乐、指挥(或器乐二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级职称者及以上职称可放宽到本科),本科须为音乐或指挥专业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
3.身心健康,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熟悉当代大学生特点,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丰富的舞台演出经历和大型文化艺术活动策划组织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口语表达以及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等能力。
6.同等条件下,具有国家级、省级艺术展演获奖经历,具有国家、省市级专业协会会员者,具有专业发表论文及著作发表、举办个人专业专场的较高专业技能及丰富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科研工作。
2.负责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
3.负责学校大学生艺术团下设合唱团、民族乐团等日常排练、演出和管理工作。
4.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文艺比赛和演出交流等艺术实践活动。
5.本岗位实行坐班制,参与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15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2.报名方式
(1)申请材料:
①下载填写《河海大学艺术教育中心专任教师应聘申请表》。
②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供由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
③须提供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获奖及其他业绩成果材料复印件一套,个人近期生活照及艺术照各一张,个人参与及创作的文艺表演作品视频及照片CD光盘一份。
(2)材料邮寄
应聘人员填写《河海大学文化艺术教育中心教师应聘申请表》、个人简历及其它相关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学校(非EMS邮寄的材料恕不接收)。具体邮寄地址见联系方式,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回。
3.考核
(一)学校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确定本次公开招聘简历筛选、考核方式等。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考核,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应聘人员参加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等原件,用于身份信息核实。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应聘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并准备相关疫情防控证明材料(具体材料将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当天“苏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核。
(三)考核通过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再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四)学校根据考核成绩及应聘者实际工作经历等情况,择优确定最终拟聘人员名单,报学校审定。
4.公示
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5.聘用
拟聘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5-58099450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河海大学江宁校区文体中心2405
邮编:211100
河海大学人事处
2021年12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