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铁西区市域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经铁西区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男2名、女3名),从事市域治理相关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岗 位:市域治理工作岗位
2.人 数:5人
3.人员身份: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及条件
1、要求男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系、计算机系相关专业。
2、要求女3名,大学本科学历。
3、以上招聘人员均要求
能够熟练操作电脑、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其他条件
1、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各项政策;
3、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进取心;
4、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积极向上的工作精神;
5、具有鞍山市本地户籍(包括海城、台安、岫岩);
6、男年满30周岁至35周岁(1991年12月1日至198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女年满25周岁至35周岁(1996年12月1日至1986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7、身体基本条件:报名者无色盲、色弱,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传染性疾病,肤表无异常,反应灵敏,吐字清楚,普通话比较标准。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政纪处分,有前科劣迹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本人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被侦查、控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月实发工资2000元,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
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一)公告
招聘公告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下午13:30-17:00)至12月8日(上午9:00-11:30)。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址:鞍山市天路佳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29号,利美房地产南50米)。
4、报名材料:
(1)《铁西区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填写并粘贴一寸白底彩照);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公安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信用报告(在中国人民银行鞍山支行一楼大厅,持本人身份证自行打印);
(6)《报考承诺书》(附件2)(下载填写);
(7)提供“辽事通健康码”以及“疫苗接种凭证”。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材料一式两份,按照材料顺序分别装订。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整个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部门联络,因个人原因,没参加相关招考环节,视同自愿放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安排:请关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应具备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末位成绩并列者,则计算所有面试考官平均分,高者录取。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及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政审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出现空缺的,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标准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程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人员,将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监督举报电话:0412-7166427(铁西区人社局)
(七)聘用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与鞍山西宝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期满后,对表现突出、各方面考核合格人员,经研究同意,续签劳动合同。对不合格人员,可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署劳动合同,签署劳动合同将视为乙方成为甲方员工的前提条件。
(应聘者需在签订合同前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的劳动关系,如因未处理好与上一家单位劳动关系问题而影响合同签订的,责任自负。)
3、聘用后根据用工单位岗位需求,服从用工单位的岗位调整。
特别提示:
1、招聘方鞍山西宝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是鞍山市天路佳益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考试属于企业自主招聘,并非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考试,西宝源劳务派遣公司对本次考试拥有最终解释权。
2、报名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辽事通健康码”扫码绿码、“大数据行程卡”扫码未经过中高风险地区并出示疫苗接种凭证。
3、联系电话:17640660636、17640650636
鞍山西宝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