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思政课教师1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2年7月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7月1日前取得;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aoji.gov.cn/)、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bjvtc.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和条件进行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1.校园招聘会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2日9:00-16:0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厅(注:已在网上报名参加陕西师范大学全国高校2022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场招聘会人员)。
2.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15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地点: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组织人事部204室。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笔试环节,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结合应聘人员实际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微型课,时间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所有招聘专业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体检由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应聘资格条件(主要是指: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资格终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者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被聘用人员凭通知书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往届应聘人员公示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公示期满后签订就业协议,在2022年7月底前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重要提示
1.招聘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项将在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及时予以关注。
2.应聘人员请遵照当地防疫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健康二维码查验。
3.现场报名时,应届大学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报名登记表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917-3568014。
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