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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殡仪馆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0:48     浏览量:1238

为扩充殡仪馆人员力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转,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殡葬火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二)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起始日为限)。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操作,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协调沟通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的;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者下载《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盐城市盐都区秦川路16号)联系电话:81088996。

3.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招聘程序

1.人岗相适度评价。对照招聘条件,根据人岗相适度对报名人员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以计划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达不到此比例可适当降低。

2.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仪表举止、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3.体检。以面试成绩为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拟聘人选到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4.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录用

拟录人员体检和政审合格后,经区民政局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示5日。聘用人员录用后,与盐都区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正常工资的80%发放。聘用人员由盐都区民政局管理使用,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签订续聘协议。

盐城市盐都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7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盐都区殡仪馆公开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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