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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8 16:24     浏览量:1177

汤阴县融媒体中心主要担负党和政府的新闻宣传任务,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汤阴县融媒体中心现公开招聘6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计划招聘全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汤阴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符合报考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 岗位所需的专业及相关条件;

6.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

8.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未毕业学生;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ngy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汤阴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相关公告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并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陆汤阴县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汤阴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西事业单位管理股(人民路东段)。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

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汤阴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审验证明)。

(2)2021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持本人学生证和就读院校开具的证明。

(3)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照片4张。

(5)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新闻、宣传单位(限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历,需提供所在新闻、宣传单位资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新闻、宣传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任职经历证明(不同单位可累加,加盖公章);三年及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工资表(有试用期的单位出具试用期证明,不同单位可累加,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以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原件(新闻单位资质证除外)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疫情防控要求:

(一)应聘人员报名的健康要求

1.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无异常;

2.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在报名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

(二)不得参加报名的情形

1.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2.不能提供报名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不能参加报名的;

4.报名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次密切接触者);

5.报名前21天内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7.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8.报名前21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9.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是否可报名。

报名人员对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行为,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报名人员法律责任。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在汤阴县融媒体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如有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3. 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请及时关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按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按照《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4.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对隐瞒事实、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共一套试卷,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的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准考证为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聘用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 面试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前,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后,面试人选与拟招聘岗位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在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两者缺一不可。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及发展潜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3. 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汤阴县融媒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招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内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

(六)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拟聘用人员在我县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三、纪律与监督

(一)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对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参加考试,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在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放弃的人员,要主动联系汤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随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应聘者有义务随时关注汤阴县人民政府网,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实提供有关信息,服从现场管理,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体检。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重要提示:

考生在本次应聘期间应登录汤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ngyin.gov.cn)及时了解招聘最新信息并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2—6208911(工作时间内)。

监督电话:0372—6203568(工作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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