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结构,按照《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局属事业单位2021年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的方案》,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决定就部分空缺岗位进行人才引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1.包头市科学技术馆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化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
2.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拟引进紧缺急需人才2人。专业为:物理学1人;材料科学与工程1人。(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本科28周岁以下(199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引进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中一流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95所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所有岗位均要求专业对口,第二学位不可报考,硕士研究生本科期间专业与硕士研究生期间专业必须一致或相近。
4.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包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企事业单位等招考。
5.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6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www.btdj.gov.cn)、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sj.baotou.gov.cn)、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http://kjj.baotou.gov.cn/)、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官网(http://www.btkjg.cn/)、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官网(https://www.btkjdsc.cn/)、“科创包头”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1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扫描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
(4)近期蓝底一寸照片电子版。
报名人员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名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并电话联系确认。
3.报名邮箱号及电话: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429013219@qq.com,0472-5235909;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btskczx@163.com,0472-5235927。
(三)资格审查
由市科技局组织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材料审查合格后,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公示,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面试时核对。
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考核资格。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要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人才引进的证明,不能够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按1:3比例组织开展面试,对紧缺急需且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四)面试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面试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第三方机构应出具面试的书面意见。面试结果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科技局官网上公布。面试全程录像,相关音像资料全程保存以备查。
(五)体检和综合考察
1.体检。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入围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到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2.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人员,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综合考察工作由市科技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定及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规定和要求,查阅考生档案,重点审查考生“三龄两历一身份”。根据招考岗位的条件,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各方面表现。经研究形成考察结果。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聘用公示范围人选。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4.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在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且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环节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报局党组会集体研究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由市科技局负责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以及申请办理编制人事手续的请示,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市科技局向编委报送用编申请,经市编委审批下达人员用编通知后,及时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手续。
2.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四、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聘用、递补等事项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包头市科学技术局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招聘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者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参加面试及体检等环节时,考生要主动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及消毒等工作。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六、政策咨询
包头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办公室 0427-5235927
包头市科学技术馆办公室 0472-5235909
附件:
包头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