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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口市琼山区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09 10:30     浏览量:152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我区教育引才力度,我区将于近期赴高校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正式在编教师。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待遇

招聘城区小学教师10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琼山区2021年冬季赴高校招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并视岗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2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毕业),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要求最高学历的前置各层次学历中,仅限获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学位的考生报考。

3.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无法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2021年12月7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或者资格审查当天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成绩单、获奖证书、毕业生推荐表(函)等材料后,将扫描件(PDF版)打包后统一命名为“xxx同志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聘xx科报名材料”,并发送至邮箱:qsjy126@163.com。将由专家组于后台进行初审。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考生并打印报名表,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下方须提供的材料内容)参加考点资格审查,未到考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建议不要前往报考现场。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至考点资格审查前一日下午17时;现场报名截止时间是资格审查当天上午10:00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图书馆一楼。

因疫情影响,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将另行电话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考生须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和一张1寸蓝底证件照。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3)现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提出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组织笔试,后组织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资格审查当天下午组织笔试(具体时间资格审查现场公布)。

2.笔试方法:采取闭卷的方式。

3.笔试内容:主要进行公共基础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测试。

4.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由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招聘岗位5倍人数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考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宜于资格审查当日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和入围面试人选通过招聘点现场公布。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要求: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4.其他要求: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考试结束当天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笔试和面试全部结束离场后,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考试综合成绩。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当天在招聘点及琼山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考试完成当天,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学校。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人事办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毕业报到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琼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空缺岗位如需递补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出现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海口市琼山区政府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一)本方案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0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违纪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未被录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九)考生参加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都应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国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826136;

监督电话:0898-6582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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