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红十字会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镇(街道)机关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
全县各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科级领导干部除外),选调岗位为县红十字会财务审核岗位。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镇(街道)机关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取得相应学位);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镇(街道)工作未达到服务年限的;4.存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符合条件人员于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县卫健局北办公楼一楼101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澧县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需加盖现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
(二)资格审查。由县红十字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各占50%。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的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超过1:1但未达到3:1的只进行面试,未超过1:1的直接进行考察。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内容为财务会计专业知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名,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只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以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进行排名。
(五)考察。按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县红十字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六)递补。如有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由县红十字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并报县委组织部局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不予递补。
(八)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实施
此次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监督、管理,由县红十字会具体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由县委组织部、县红十字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6-3245103,19936977978;
监督电话:18773670007。
澧县红十字会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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