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检监察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0个;招聘计划24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www.hnetyy.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2.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24时止。应聘者登陆湖南省儿童医院网址进入“湖南省儿童医院工作人员招聘报名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所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取消应聘资格,请应聘者慎重填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多报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所需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尚未取得最高学历学位者需上传填写完整有学校盖章的毕业生推荐表);
(3)有效期内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应聘医生岗位者提交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注册期内),已通过考试获得执业医师等资格,因未就业导致无法注册,但还在国家规定的注册有效期限内,可不提供注册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交由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的专业方向证明。
(6)现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请出具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需提交相关材料。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应聘医师岗位者必须于2022年1月31日前取得执业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医院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所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总分100分;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临床实践技能、临床综合能力等,总分100分。
以上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面试和科内临床综合能力考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及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临床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湖南省儿童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00909(医院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5356197(医院纪检监察室)
湖南省儿童医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