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编办及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长河分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指标
中医骨科医师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卫生事业,能服从医院安排;
2、年龄一般要求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宁波户籍;
3、要求取得中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中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资格考试成绩合格;
4、身体健康,仪表端正;
5、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21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六楼607人事科);
报名时须提交(详见附件)及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
根据以往招聘情况,报名并通过审核的人员不足岗位指标数三倍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1、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占50%。笔试及面试均采用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笔试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指标数的三倍确定面试对象(限额内末位并列的同时入围,不足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以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主,采用公共题问答形式。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根据折合总分高低排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列前。
2、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由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进行递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不符合招聘要求的考察结果为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集团院务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电话:(0574)63320939 陈女士
慈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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