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大涌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市有关文件规定,中山市大涌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共7名,具体岗位见《中山市大涌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大涌镇公办中小学已根据国家、省和市规定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分等级岗位聘用,新进人员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所招聘教师由镇教体文旅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根据用人需求统一调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硕士、博士研究生;
2.2020、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017年);
以上人员若获录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在有效期内且能派遣到我市的派遣报到证。
3.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不满两年(博士研究生不满五年)并在报名时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4.港澳人员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次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教师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在编教师拟聘人员不纳入招聘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参见《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2年版)》(附件2);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相应,下同)。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暂缓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以上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入围考试环节前须签订有关承诺书。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才能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资格:(1)现役军人;(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5)近3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纪失信人员;(6)已签署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且在服务期限内的;(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构成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三)具体条件
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地点设在湖南师范大学(因疫情防控需要,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共有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确定入围考试人选、考试、体检和考核、公示和聘用五个环节,具体如下:
(一)报名
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
(1)《中山市大涌镇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3)自行打印并签名。
(2)《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须在封面左上角注明所学专业代码)复印件;若属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相近且属岗位表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专业判定材料。
(3)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20、2021届毕业生不需提交)、完整的学习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2020、2021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不属粤教毕〔2019〕3号文所规定的择业期内的2020年、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有效的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考生属暂缓就业,若获录取可派遣到中山市).
(4)个人简历及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社会实践成果、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与的各类课题项目、所获奖项、技能证书等)。
(5)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须凭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
(1)电子邮件报名时间方法考生下载报名表(附件3)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请于2021年12月28日下午5:00前将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制作成pdf文档,文档按“应聘岗位编码+学科+姓名”命名,将pdf文档发至邮箱494075756@qq.com,联系人:蔡老师,0760-87725145。电子邮件报名审核通过的需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如不能按时到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无效。
(2)现场报名。接受现场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时间:2021年12月28日。
(3)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时间:2021年12月28日。资格审查须提交报名所需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因还是疫情防控期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蔡老师,0760-87725145。
(二)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由镇招聘小组审核报名资料,根据报考人员的师德表现、专业素养、教学能力、学历学位、学习成绩、个人特长、获奖情况、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评价,确定入围考试人选。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5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考试人数,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符合岗位条件人数参加考试。我镇将电话或短信通知确定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面试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和《中山市教体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职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教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面试内容:采用上课(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上课(说课)内容为中小学课程。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核对象。
面试结束后,考生、评委组成员等相关人员当场在《中山市大涌镇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情况表》上签名确认。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上课(说课)、答辩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签订就业协议
由招聘单位与体检及考核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因体检、考核、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我镇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体检
体检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市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专任教师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参加体检、考核的,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个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 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并进行资格复查,其方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涌镇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结果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认定后,于2022学年开学前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最终聘用情况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3.因个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的;
4.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5.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6.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8.放弃聘用资格的;
9.未在约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通过证明的;
10.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报考者应主动了解考区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关高校关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主动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提交《疫情期间考试承诺书》(附件5),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严格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4)执行。
中山市大涌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