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京剧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湖北省京剧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湖北省京剧院2021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和省京剧院网站(http://wlt.hubei.gov.cn/hbsjjy/)面向社会发布。
四、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
3.网上报名指定邮箱:bgs2531@163.com。
4.现场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号湖北省京剧院306办公室。
(二)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者需填写《湖北省京剧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现场报名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京剧表演岗位年龄要求20周岁及以下(200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京剧演奏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21年8月31日;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
3.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资格审查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南路6号湖北省京剧院306办公室。
五、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岗位免笔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鄂人社函〔2017〕418号)执行。
(一)考核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表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二)面试试题
1.自选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为40%。
2.指定表演节目1道,分数占比为60%。现场表演时间按12分钟掌握。
(三)面试分制
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
(四)面试分数线
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由湖北省京剧院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指定表演节目分数高者优先(下同)。体检工作由湖北省京剧院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二)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湖北省京剧院领导班子集体确定拟聘用人选,经省文化和旅游厅审定后,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和省京剧院网站(http://wlt.hubei.gov.cn/hbsjjy/)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需要递补人员。
九、疫情防控要求
省京剧院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监督和督促考场内人员全程佩戴口罩(考官和考生应保持安全距离,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表演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并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对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省京剧院网站(http://wlt.hubei.gov.cn/hbsjjy/)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http://wlt.hubei.gov.cn/)、省京剧院网站(http://wlt.hubei.gov.cn/hbsjjy/)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882531(湖北省京剧院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27—87741262(湖北省京剧院纪委)
湖北省京剧院
2021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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