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校史编研岗2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岗位职责
1. 负责学校年鉴编辑出版工作;
2. 负责《河南教育年鉴》郑州大学部分供稿工作;
3. 负责学校大事记资料收集及编篡工作;
4. 开展校史研究,负责校史文库系列丛书编篡工作;
5. 负责院系史志编篡业务指导工作;
6. 负责学校史料的保管与利用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政治立场和理想信念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无任何违纪违规行为;热爱档案与校史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 已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0届和2021届博士毕业生;
4.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良好的综合协调能力及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6. 具有档案学、历史学、汉语言文学等相关专业学习或工作背景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 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 国家和河南省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到指定邮箱:rczp@zzu.edu.cn邮件主题请按下列规定注明:“校史编研岗+**大学+博士+张*”。报名材料清单及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2日截止。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面试考核
学校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岗位待遇
(一)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工资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十级岗的标准执行;
(三)安家费标准为税前10万元(另郑州市提供“黄河人才计划”首次购房补贴10万元,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四)生活补贴:新进落户的博士毕业生,1500元/月,发放3年(生活补贴由“黄河人才计划”提供,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五)无科研启动费。
六、其它说明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如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产生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中止选聘或予以解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拟录用人员在报到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须办理正式的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岗位试用期12个月,五年内不得转岗。
(六)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招聘涉及的个人差旅和食宿自理。
(七)“黄河人才计划”规定,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
七、联系方式
如有应聘相关问题,可咨询郑州大学档案与校史馆,联系人:王老师,史老师,电话:0371-67781137。
八、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在整个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781266(郑州大学纪委)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