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89号)的文件精神,决定面向本市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定向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连云港市基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本市2021年“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不含已被招录(聘)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原服务单位直接聘用的期满合格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报名办法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牵头,各县区“三支一扶” 协调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县区报名地点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材料
1.《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
2.近期同底版2寸免冠照片两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第3-5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查
各县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盖章确认。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五)报名注意事项
1.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2)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政策咨询电话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5811783,联系人:王虹卜;
赣榆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6223171,联系人:陈玲;
东海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电话:0518-87027265,联系人:尹健;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应聘人员在考试各环节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笔试
1.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50分;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注意事项:
(1)本次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3)考生在笔试当天提供考试开始前48小时内(以采集样本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含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苏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由于我市防疫防控要求实时更新,对考生的相关防疫措施也会根据最新规定做调整,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积极配合。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岗位招聘1人,考察人选按2人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所在县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总成绩、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县(区)“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
九、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和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0518-85812586;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518-858126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连云港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