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结合《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文件精神,阳泉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阳泉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阳泉市人才发展中心拟面向高等院校招聘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
招聘岗位名额共计7人,具体岗位、学科和专业详见《2022年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校园招聘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2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现实表现良好;
3.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及以后出生);
5.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户籍不限;
7.自愿在阳泉市服务不少于5年。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阳泉党建网(http://www.yqdj.gov.cn/)“通知公告”栏、阳泉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及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高校招聘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12月7日-12月17日)
1.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设置报名点开展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2月7日8:00至12月17日18: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之后不得更改所选岗位),网上报名人员请下载相关表格,填写《2022年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校园招聘报名表》。
3.网上报名人员需提供《2022年中共阳泉市委组织部校园招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学生证、科研成果、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及其它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统一将报名资料压缩后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yqswzzb@126.com,邮件名为“报名岗位+院校及所学专业+姓名”。
(三)资格审查(12月18日-12月19日)
1.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8:00。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表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对审查合格人员,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送通知,将按报名时间顺序安排。
(四)实习实训(12月下旬-2022年3月)
用人单位安排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实习实训,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实习人员进行双向选择,进入下一步能力测评(考核)环节。
(五)能力测评(考核)(2022年4月初)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能力测评(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由校园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达1:5的岗位,直接能力测评(面试)环节;报名人数达到1:5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引进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者共同列入面试人选,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相同无法确定面试成绩排名的,顺延小数位数确定;若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加试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2022年4月)
根据能力测评分数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由阳泉市委组织部与本人及院校签订三方协议。由于拟聘用人员在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前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岗位缺额按能力测评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2022年5月)
用人单位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用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
(八)体检和公示(2022年6月)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报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在阳泉党建网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引进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薪酬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根据《阳泉市人才激励二十条(试行)》《阳泉市人才补助发放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双一流”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普通高校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其中,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市工作,可申请入住市级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3000元/月,硕士研究生15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5年。
租房补助和购房补助可申请一项,不重复享受。
五、监督咨询
校园招聘工作由驻单位纪检组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电话):0353-2293608
咨询电话 :0353-2293072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引才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请考生随时关注阳泉党建网、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4.受疫情影响,笔试、面试时间可能会有调整,请及时关注有关通知。
阳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