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晋发〔2016〕50号),进一步激发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动力与活力,根据《山西省市场化选聘开发区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办法(试行)》(晋组通字〔2018〕54号)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立灵活高效的用人机制,提高干部专业化水平,决定公开聘用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济总监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名额
经济总监1名。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要求的选拔任用条件和基本资格。
(二)热爱开发区事业,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能力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熟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关政策,对经济运行、商务洽谈、白酒产业、企业管理等相关业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五)具有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
(六)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管理薪资待遇
(一)聘任人员没有行政级别,不受编制、职数限制,实行合同契约化管理。
(二)签订履职目标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履职目标、权利义务和依据绩效确定的薪酬待遇等;签订保密合同,实行竞业限制管理,明确法律责任等。
(三)开发区管委会对选聘人员进行平时、年度及任期考核。
四、报名与审查
(一)报名、审查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并提交审查资料的方式进行。
地点:汾阳会展中心215
时间:2021年12月21日9:00至2021年12月22日18:00
联系人:高瑜
(二)需提供的资料:
1.《报名登记表》(打印一式三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人近一年内2寸红底免冠正面照片6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5.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经历的佐证资料,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已就业人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说明是否正式在编人员,何时通过何种方式参加工作,是否有服务期限,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的工作年限等。
资格审查结果与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5: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达比例,可以直接进入面试。
五、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委托第三方采取闭卷方式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以《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大纲》为主以及开发区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有关知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公示详见发布公告网站。
六、面试
面试委托第三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张榜公布,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公示详见发布公告网站。
七、体检和背景调查
1.体检:根据资格条件、笔试与面试结果,按体检人数与选聘职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有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
做好事前准备。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背景调查:全面了解应聘者的能力素质,并对学历、履历、资格条件等情况进行核实。
体检、背景调查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招聘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开发区管委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与其签订聘任合同,试用期为一年,一个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
十、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8-7311519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十一、其他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防疫承诺书及体温情况登记表》(考生报名成功后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或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考生在考前1小时在考点指定地点进行体温检测,并提供“健康码”、“行程卡”(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的考生要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的不得进入)。体温正常且“健康码”、“行程卡”无疑义,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在进入考点或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视情况安排到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公告网站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汾阳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领导组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