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换届工作开展以来,一批优秀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部分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出现空缺。根据《甘肃省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组织部决定对全市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县(区)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岗位名额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符合《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暂行办法》《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甘肃省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有关规定资格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乡村服务的“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扶持一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民生实事”等项目人员中尚未入编的优秀大学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扎实,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有1年以上党龄、2年以上乡村行政工作经历(党龄、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12月31日)。
3.在招录县(区)服务,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1986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选聘对象: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涉黑涉恶涉“村霸”的;参加组织非法宗族宗教活动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12月16日下午18:00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生基本信息证明材料(含党龄、服务年限、服务地点、服务岗位、工作业绩等现实表现材料和政审材料,需服务所在乡镇党委加盖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报考)到县(区)委组织部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本县(区)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空缺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县(区)委组织部负责报考本县(区)岗位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上午8:30至12月16日下午18:00。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于12月17日中午12:00前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报送市委组织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要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无《准考证》的,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
(二)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在武都区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前应按照《准考证》标明的考点提前熟悉路线,避免耽误正常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上午9:30—11:30。
(四)携带证件
报考人员需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
(五)严格考场秩序
市委组织部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做好维护考场秩序工作。对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坚决进行查处打击。各考点对所有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加强对笔试考场内的监督管理,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六)成绩查询
市委组织部负责阅卷并统一汇总笔试成绩后,将笔试成绩反馈至各县(区)委组织部,由各县(区)委组织部核定考生考核表彰加分,考生可于12月22日—23日通过县(区)报考咨询电话查询个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
五、面试
面试由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于12月24日上午9:00开始。面试人员由县(区)委组织部按报考本县(区)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批准,比例可放宽到1:2。
县(区)委组织部将参加面试人员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面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确定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区)委组织部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综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在县(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同时将考察人员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员。
七、考察
各县(区)委组织部负责对确定的考察人员按照1:2的比例进行差额考察。考察按照好干部的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突出考察岗位匹配度和人岗相适,采取多种形式,围绕履行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必须具备的能力素质,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作风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环节应成立考察工作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按照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到考生所在单位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掌握考察对象的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区)委组织部按照选聘计划研究确定初选人员。
八、资格复审
县(区)委组织部根据报名信息以及初选人员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党员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会同纪委监委、政法、公安、扶贫、信访、市场监管、税务、生态环境、劳动监察等部门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九、体检
初选人员体检工作由各县(区)委组织部组织,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1)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
(2)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不予选聘或取消选聘资格。
(3)体检不合格者,经市委组织部核准后,按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考生不得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十、公示
县(区)委组织部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选拔人员名单,在县(区)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拔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原工作单位、毕业院校、总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面试成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应迅速调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规定的,取消招聘资格。
十一、审批与备案
公示结束后,县(区)党委根据公示情况召开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乡镇党委根据县(区)委组织部通知,任命聘用人员为村党组织书记。聘用的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安排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并逐级报省委组织部备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免去其村党组织书记职务。
十二、待遇及管理
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的身份、工资、职级与乡镇在编在岗事业干部相同,各县(区)根据实际可适当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在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连续三年考核优秀且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提拔使用。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由各县(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共同管理,身份、晋升由县(区)委组织部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每年单独对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
选聘行政村专职化党组织书记工作期间,考生可电话咨询相关政策,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8:00。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0939—8216619
武都区委组织部0939—8216933
文县县委组织部0939—5521149
康县县委组织部 0939—5121045
成县县委组织部0939—3212136
两当县委组织部0939—7122246
西和县委组织部0939—6656789
礼县县委组织部0939—4456789
陇南市补充招聘专职化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名额分配表
县(区) | 岗位名额 |
武都区 | 3 |
文 县 | 1 |
康 县 | 2 |
成 县 | 2 |
两当县 | 2 |
西和县 | 2 |
礼 县 | 1 |
温馨提醒:康县报名地点设在县基层办,联系电话0939-512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