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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音乐学院院长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15:12     浏览量:1464

华中师范大学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教师教育“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高校。

近120年来,学校秉持“求实创新、立德树人”华师校训、“忠诚博雅、朴实刚毅”华师精神,为国家培养了近40万优秀人才。学校形成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下设28个教学科研单位、60余个研究所和研究中心、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拥有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各类全日制在校生3.2万余人。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教师教育领先的世界一流大学,现向校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

一、招聘岗位

1.音乐学院院长1名

二、应聘条件

1.学科专业要求:音乐学院院长要求音乐与舞蹈学或相关学科专业。

2.资历要求:应聘者必须具备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同时,应聘者应具备大学、科研机构、相关专业机构团体的教授、研究员或相当职称。

3.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高等教育状况,具有高等教育管理经验,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内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有国际化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能力。

4.为人正派,学风严谨,作风民主,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较强的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意识,勇于开拓创新。

5.聘任后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及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6.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在学术界、业界及相关领域有突出成就或影响力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应聘者应提供的材料

1.《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自荐表》;

2.近5年来的学术成果清单、工作业绩清单,获奖成果证书和5篇代表性成果(含论文、作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3.身份证(或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现任专业技术职称、职级证明(或聘书);

以上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zzbgb@ccnu.edu.cn。应聘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体检、聘任等程序遴选。

五、聘期及待遇

1.首聘期为四年,聘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为院长或聘为相关学科的高层次人才。

2.对于校外受聘人,按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提供相应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

3.受聘后子女享受优质的基础教育资源,华中师范大学附属幼儿园、附属小学、附属中学皆为省级示范学校。享受公费医疗、年度体检等,协助解决保险、落户和签证等相关事宜,提供一站式服务。

六、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邮编:430079

联系人:朱老师、龚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7907、027-67867332

E-mail:zzbgb@ccnu.edu.cn

华中师范大学

2021年11月26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华中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学院院长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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