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高校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六)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副班长及以上职务的学生干部,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副班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主要学生社团副部长及以上职务。
(2)有1年及以上高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的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在2022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29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30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12月31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00-2022年1月4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2022年1月6日-1月7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中共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资格复审时均须提供按要求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各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2年1月5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组织和实施
(一)应聘人员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核实施
1.笔试。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2年1月15日,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没有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根据疫情情况,笔试时间、地点若有调整,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yctc.edu.cn/)公布。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查询。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聘用人数1:3,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通过者参加面试。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1:3:,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学校通知相关事宜,无法联系者视为主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将有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yctursk@126.com,邮件主题为“资格复审+岗位编号+姓名”。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②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20210201、20210202岗位的2020年、2021年毕业的考生须同时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
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空白未签订)或应届毕业生证明(就读学校学生工作处(部)或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出具,须注明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时间)。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③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④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总支)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等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任职须满1年(12个月)。高校、企事业单位任职工作经历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3.面试。面试按照我校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等)将在盐城师范学院人事处主页(http://rsc.yctc.edu.cn/)进行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面试合格线为面试总成绩的60%。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岗位编号),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原则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心理测试、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笔试、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岗位编号)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排名,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通过加试方式确定排名,加试以面试方式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体检、心理测试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学校根据需要可按照该岗位(岗位编号)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相应数量考生参加体检、心理测试、考察等。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盐城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盐城师范学院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258050
联系人:陈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师范学院纪委机关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212210
联系人:刘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盐城师范学院
2021年12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