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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5 15:50     浏览量:904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海曙区图书馆招聘活动组织策划及宣传人员(编外)1名

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性别:不限。

3.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专业要求:不限。

5.能力要求: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其它要求: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良好,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工作仔细认真、责任心强,有团队精神。试用期2个月。

7.工作待遇:面议,拟聘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报名材料: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将简历发送至指定邮箱(592998107@qq.com),附近期免冠照一张。

区图书馆确定初选名单后,通知入选者携带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来面试。按程序从面试、考察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单位地址:海曙区沁园街345号(区文体中心)

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87122351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公开报名、择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实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

2.入选者所需资料:

(1)《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招聘报名表》一式二份;

(2)个人简要情况介绍;

(3)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不再进入之后的程序。

(四)考察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包括政审和现实表现考察,考察结果不合格者淘汰。

(五)录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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