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教育部备案,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财政全额拨款,以财经类专业为主体,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专业为支撑,具有独立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位于主城都市区、重要战略支点城市——永川城区、西部职教城。学校是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在校学生13000余人,面向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学校资力量雄厚,现有高级职称教师100余人,具有博士、硕士学历的专任教师3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培养了50000多名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下半年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表》)。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用工形式:非编。与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资待遇
实行绩效考核,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年薪约10万元左右,相关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与在编人员同等享受工会福利(节假日慰问费和体检、参与活动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或工作期间没有受过处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情况表列出的招聘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最低服务期或试用期),须在体检时向招聘方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特别说明
1.工作经历。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按照“对年对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2.年龄计算。本简章除特别说明外,所要求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指报名时未满36周岁),依此类推。
具有与岗位专业相关的高级职称者可放宽至45周岁。
3.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审查。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2022届应届毕业研究生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非事业编制招聘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委托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者登录万友人才官网(http://www.wanyourc.cn/),点击“重庆财经职业学院2021年下半年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招聘简章”,下载查看招聘简章和岗位情况表,并将《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非编专任教师应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5)和《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非编专任教师应聘基本信息表》(以下简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6)填写完毕后附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指定电子邮箱:wyrczhaopin@126.com,将邮件主题和应聘材料压缩文件两者都命名为“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最高职称)”。
2.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若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3.本次招聘工作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第一批报名时间暂定为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止,若因特殊情况延长报名截止日期,将由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第一批考试考核后剩余岗位情况,将在进入体检人选公示后公布。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表》和《基本信息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招聘岗位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资格复审来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于网上公布、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持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1)《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含前学历学位);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以及其他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党员身份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职业证书等材料。
八、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将参加考试考核,以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电话、短信通知或万友人才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考试考核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试讲、实操、案例答辩等方式)和面试等环节。具体考试考核科目项目详见《岗位情况表》(附件1)。
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比例低于2:1)考生成绩须达到80分或不低于同类型岗位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A类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30%+实操成绩×40%+面试成绩×30%
B类考试考核总成绩=试讲成绩×50%+实操成绩×20%+面试成绩×3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有优先条件说明的则按优先原则,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或机构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研究确定后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次数由重庆财经职业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需递补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的平均成绩。
十、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
十一、聘用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首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高校自主评审的副教授须达到我校相应职级的评聘条件方可聘用到相应职级。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也是我校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十三、其他
1.本次招聘不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补习班、不提供考试相关学习资料等。
2.本简章由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网站:www.wanyourc.cn
微信公众号:万友人才
联系人及电话:李老师、徐老师,023-63005053、6300505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英利国际1号楼39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