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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2018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报考藏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需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藏汉双语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1日上午9:00-12:00,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表及黑色签字笔,于2018年8月1日上午8:30前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532办公室报到。
(三)未按时到场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藏汉双语测试不允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格遵守考场秩序,听从指挥。
(四)双语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二、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及要求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布的体能测评项目进行测评。鉴于我省属高海拔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将体能测评1000米长跑标准放宽≤4′50″,800米长跑标准放宽至≤4′45″,其他体能测评标准不变。
(一)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6日上午8:30开始,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西宁市城中区南山路建新巷22号,原青海省人民警察学校)。
(二)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表,着运动服、运动鞋,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如有弄虚作假现象的,取消测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考生在测评前,应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评(如受伤等,或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四)考生需下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由考生本人及家长(监护人)签字后,在报到时交现场工作人员。
(五)体能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联系电话:0971-6165203
附件:1.2018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藏汉双语测试考生名单
2.2018年青海省人民法院考录主任科员以下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体能测评考生名单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素质测评承诺书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