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隶属于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一所轨道交通行业特色鲜明、面向全国招生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整合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和原石家庄铁路司机学校等优质资源,于2012年正式成立,现有教职工800余名,在校生12000余名,开设专业30余个。学院确立了以全日制大中专在校生教育为主体,以成人教育、技能鉴定、职业技能培训为辅助,以校产集团引领校企深度融合为支撑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构建了中、高职教育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直通车”和技师、高级技师、中专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沟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学院与各铁路局集团公司、铁路工程局、中车公司等近百家大型国有、民营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人才招聘关系,学生就业率稳居在96%以上,呈现出“入口旺、出口畅”的良好态势。学院建有目前全国唯一的由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和河北省政府共同建设的国家级示范项目—河北省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全力打造集“培训实训、技能鉴定、技能比武、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创业孵化”等多位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平台。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和职业资格条件等;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选聘理由
当前,学院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匮乏,为进一步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满足学院事业发展需要,补充紧缺人才,结合学院实际,选聘2名高技能人才。
五、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获得相关专业“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中国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竞赛前15名;省级一类大赛前5名);职业院校毕业生为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全国技能大赛优胜奖以上选手、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选手(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决赛单人赛项前10名、双人赛项前7名、三人赛项前5名的选手)。
(二)选聘方法。按照制定选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bgdys.cn)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28日(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宁安路189号,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10号楼组织人事处人事科。
2.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填写《2021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国企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3.准考证发放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由学院组织人事处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取综合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综合测评。由相关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对考生近5年教学质量测评情况、取得的荣誉称号以及参加省级及以上大赛获奖情况进行评分,依据《综合测评评分表》计算考生综合测评成绩。综合测评基础分值为60分,近5年教学质量测评情况、取得的荣誉称号以及参加省级及以上大赛获奖情况为加分项(综合测评成绩将在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2.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测评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3.面试。由相关专家组成考核组,采取问答交流或说课等方式,对其理论教育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相关专业知识水平和所获荣誉等情况进行测评。面试实行百分制,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考核成绩,并择优录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学院公告栏内张贴,并在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另行通知)。
4.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测评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测评、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合格的,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www.hbgdys.cn)、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选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690608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11-87825919(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