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5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聘者,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在197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期间出生)。
4.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同等情况下,具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专业方向)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01 | 机械专业教师 | 2 | 机械类、电气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
02 | 汽车专业教师 | 2 | 交通运输类、机械类 | ||
03 | 思政专业教师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理工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
2.报名方式:请将以下材料,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命名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fjlgrsk@163.com报名。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及对应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查询认证报告;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
(4)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6)《福建理工学校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1);
(7)《福建理工学校高层次人才应聘简明表》(附件2)。
请在报名后主动与学校电话联系(0591-83741227人事科黄老师、朱老师),以确认报名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省内在编人员应聘者须于报考时提供;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部门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内容为专业试讲答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面试前,对拟聘人员近五年以来的学术成果进行审核,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按照本校同类人员的任职条件进行认定。认定通过的,方可参加面试考核、办理聘用手续。
六、考试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及时关注福建理工学校网站,了解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及防疫期间面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未按时按要求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理工学校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入编。原则上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政策待遇执行。对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上店61号福建理工学校人事科
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741227 林老师、刘老师、朱老师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校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福建理工学校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091347(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3741700(福建理工学校纪委办公室)。
福建理工学校
2021年12月20日
本网站所转载内容的源网站以及涉及的相关单位及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均由发布网站所有者负责,本网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有侵权的行为,请及时与公考雷达客服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并配合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