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燕山大学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燕山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四方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北京高科大学联盟成员。
学校源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始建于1920年。1958年,哈尔滨工业大学响应国家号召,将重型机械及相关专业迁至工业重镇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组建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分校,分校先是定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富拉尔基重型机械学院、后改名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型机械学院。1960年独立办学,定名为东北重型机械学院,成为原机械工业部直属高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5年至1997年学校整体南迁秦皇岛市。1997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更名为燕山大学。1998年,由原机械工业部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河北省管理为主。2000年,河北轻工业管理学校并入燕山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4000亩,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现有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38000人。现有教职工3200人,包含专职教师2200人,其中,教授509人,副教授678人。教师中含博士生导师331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5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1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6人。
学校设有11个博士后流动站,14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1个专业博士学位类别,30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64个本科专业;拥有5个国家重点学科、5个国防特色学科和16个省级重点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计算机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排名全球前1%。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8个学科获得B类以上评估结果,其中机械工程为A类,全国排名前10%,材料科学与工程为B+,全国排名前20%。
学校在重型机械成套设备、亚稳材料科学与技术、并联机器人理论与技术、流体传动与电液伺服控制技术、工业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技术、精密塑性成型技术、大型锻件锻造工艺与热处理技术、极端条件下机械结构与材料科学等研究领域具有国际先进水平。2013年和2014年,学校连续有2项科研成果入选“中国科学十大进展”和“中国高校十大科技进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及岗位服务年限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热爱本职工作,甘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燕山大学拟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20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岗位服务年限
除按组织规定任用外,原则上需在应聘岗位类别工作不少于6年可以申请转岗。
五、招聘程序
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燕山大学微信公众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20日上午8:00-12月28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如实填写《燕山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word版本及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ysuzhp@ysu.edu.cn,邮件命名为“博士学历辅导员报名+姓名”,不接收其他方式报名,具体材料如下:
(1)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五寸彩色生活照1张。
(2)身份证(正反面)。
(3)各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位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取得时间不得晚于2022年1月31日,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4)由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
(5)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并盖章(近一个月之内)。
(6)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原件(如无原件可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但必须加盖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7)有职称的,需提供相关证件扫描件。
3.资格审查
学校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请考生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其它有关事宜。
(二)考核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进入考核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核人选资格。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纸质版材料(均不退回,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证明材料的使用):
(1)个人简历(含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并附近期立姿五寸彩色生活照1张。
(2)党组织关系所属党委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原件。
(3)就读学院党委出具的学生干部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考核内容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考核前须进行心理测评,测评采用专业量表,手机作答。
(3)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相关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考核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当天在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公告栏张贴,若应聘者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3),向考务工作人员出示“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健康证明,经现场测温正常后进入考场参加考核。
六、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确定体检人选的人员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由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燕山大学官方网(http://www.ysu.edu.cn)、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通过燕山大学官网(http://www.ys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考核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335-8066489(燕山大学学生工作处)
0335-8074613(燕山大学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335-8058407(燕山大学监察处)
燕山大学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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