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统计调查和常规各项普查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县统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职位
县统计局编外工作人员3名。
三、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2021年大学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优先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以及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能力;
3.热爱统计调查普查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
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四、公开招聘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和正式入职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
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www.wanan.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12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万安县统计局(万安县行政中心523室),联系电话:0796-5701307,联系人:兰希红。
3.报名须携带材料。《万安县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外临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本人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报考人员不需交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统计基础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等,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命题、制卷和阅卷实行封闭式管理。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本次公开招聘名额。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亦采用百分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体检)。
1.体检由县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县统计局负责,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后考生自愿放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
(五)聘用及待遇
1.试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月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满后择优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2.聘用。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为保持工作连续性,入职前签定至少工作一年承诺书。实行聘期考核制,聘期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按合同规定予以辞退。
3.待遇。参照全县公益性同等岗位薪资标准,工资拟定为每月3000元左右。
咨询电话:万安县统计局办公室0796-5701307。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万安县统计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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