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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县功桥镇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11:16     浏览量:2323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优化村(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中共和县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发〔2017〕14号)、《中共和县县委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村居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实行)》(和办发〔2015〕16号)精神,功桥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6名,现委托安徽撒拉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村(社区)后备干部10名、计生专干6名,后期将根据个人意愿和考试结果,统筹安排拟录用人员工作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乡村振兴带头人等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报考村(社区)计生专干岗位的需为女性;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3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 报名地点:功桥镇组织室(镇政府大楼208)。

3. 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自行登陆“功桥镇先锋网”、“功桥镇政府网”下载打印并填写的《公开招聘村(社区)工作者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书面诚信承诺。

4. 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和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功桥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考察环节。

(三)成绩

面试成绩分值保留两位小数。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镇先锋网和镇政府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安徽撒拉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自动续约。聘用为村(社区)后备干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镇村(社区)后备干部工资待遇执行,聘用为村(社区)计生专干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镇村(社区)计生专干工资待遇执行,实行“镇管村用”,镇党委负责对其现实表现、工作实绩进行年度考核。对于其中表现优秀、工作能力较强、热爱村、社区工作的,按照程序进村(社区)“两委”班子。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社会反响较差的解除劳动合同。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7个工作日后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实行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考生考察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在报到7个工作日期限内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功桥镇党委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555—5303971(镇党委组织室)

监督投诉电话:0555—5301001(镇纪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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