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各村乡村振兴工作站人员力量,配齐配强乡村振兴队伍,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工作储备人才,经试验区党工委研究决定,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乡村振兴专干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原则
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原则: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二是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五是村推荐、试验区考核、区备案原则;六是考察考核、动态管理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7人。
三、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和政策水平,热爱基层工作,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原则上为常住在试验区四村人员,方便工作。
2、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出生);
3、能熟练操作电脑;
4、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及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做好群众工作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有下列情况之一人员,不得报名:
1、受开除党籍处分,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正在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聚众赌博,或利用宗派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农村正常工作的;
3、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4、不符合其他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规定的。
四、人员待遇
按照区乡村振兴局关于乡村振兴专干待遇执行。
五、基本程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4日,报名地点在试验区党政办。报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相关资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由试验区党工委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学历、年龄、违法犯罪、个人征信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三)考试考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共100分。面试人选根据录用计划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2: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由试验区党工委统一组织,对通过的人员进行综合面试考察,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试验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考察组,采取走访、座谈等方式,考察初步人选政治思想、品行道德、家庭生活等方面表现情况,考试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四)公示。原则上拟录用人员按户籍所在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用,录满为止;超过职数的服从试验区统一调配,不服从调配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录不够职数的村,可以从其他村超职数人选中择优录取,经试验区党工委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及工作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逾期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试验区先锋网等网站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2、本次公选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教材。
3、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考试须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4、未尽事宜请咨询试验区党政办。
咨询电话:0558-2781098(试验区党政办)
监督电话:0558-3156009(试验区纪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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