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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聘用人员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1-12-22 11:01     浏览量:1539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重庆市渝北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工作的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对外公布如下:

一、应聘岗位和名额

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1名。

二、应聘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2. 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 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工作态度端正,落实能力强,安心聘任岗位工作;

5. 年龄35岁以下,性别不限。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6.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1张(报名资料恕不退还)。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准予报名。

(二)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三)考察。依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四舍五入),其中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如放弃考察资格,则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由考察组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根据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由考察组从被考察人选中确定递补人选。

四、聘用和试用

(一)聘用。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聘用人员。

(二)试用。按规定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2个月。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与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统一管理;并由重庆空港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至区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待遇:综合薪资3200元左右。单位提供工作餐,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享受带薪年假,产假、陪护假、婚假、丧假等假日,五险一金按规定办理。

六、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1年12月24日止。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重庆市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凯歌路4号7L)

(三)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3-8061506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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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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