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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的意见》(青人社厅发〔2015〕79号)等规定,现就我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管理职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
管理职员5名。
三、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方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敬业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本科与研究生均为文科类专业。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三)具有5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年限,且具有2年及以上文秘工作年限(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日)。
(四)现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
五、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公文写作、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采用网上分批报名方式进行,每批报名截止时间为:
第一批:2018年8月13日18:00
第二批:2018年9月4日18:00
第三批:2018年9月18日18:00
请考生下载《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报名信息表》(附件1),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 (邮件标题:民大管理职员+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民族大学招聘邮箱qhmzdxzp@163.com。
1. 身份证;
2.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3.现为机关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关于工作年限、文秘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4. 本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有关文秘工作方面的文章首页及正文页;
5. 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
(二)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提供的以上1-5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学校网络公告形式通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核
1.资格审查通过一批,学校即行按批次组织考核,录满即止。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包括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
(1)公文写作
公文写作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写作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2)结构化面试
根据公文写作成绩高低按选调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结构化面试人员。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参加公文写作和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官网公告为准。
面试时间为12分钟,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50%。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以上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为1:3的,根据考核总成绩排名,按照选调岗位1:1确定体检人选,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写作成绩高低确定;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参照排名靠前的考生总成绩优劣等情况决定是否核减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职业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青海民族大学官网公示7天。
(六)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的空缺岗位,学校将根据岗位需求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写作成绩递补。
(七)录用
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报到时需携带资格复审时1-5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试用期
报到上岗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规定
(一)现为公务员身份的须征得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前须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二)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考生学历证书中的专业要与选调计划中要求的专业一致,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考生在高等院校所学的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的专业。
(四)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人:赵老师 余老师
联系电话:0971-8801075
监督电话:0971-8804617
青海民族大学网址: HTTP://WWW.QHMU.EDU.CN/
网上报名邮箱:qhmzdxzp@163.com。
附 件:
1.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报名信息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2.青海民族大学2018年公开选调管理职员计划表。
青海民族大学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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