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太原市委、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结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关于深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人事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等精神,特组织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4.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5.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要求
招聘对象、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聘用人员待遇详见太原市卫健委官网或太原市中心医院官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3日8:00—2021年12月24日18:00办公时间。
报名地点:太原市中心医院报名点:太原市中心医院汾东院区门诊楼西区三层办公区外报名处
报名人员必须由本人持《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到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岗位表中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且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则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取得执业资格的,报考岗位要与其执业范围相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考生报名时,应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接受单位检查,并配合提交相关材料,不配合检查和无法提供所要求材料的,不得参加报名。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招聘单位需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如实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编外一线医务人员审核确认表》(附件3);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职位要求获得相关执(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
4.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未就业且档案在各级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构代理的提供档案托管部门证明;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报考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还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并附有关毕业论文、在校所学科目等。
7.凡拟招聘岗位对资格条件有其它要求的,应提供有关证件(证明)、证书。
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纪的按有关违纪处理规定予以查处:
1.考生不能按时、按地点、按要求提供有关证件、材料的;
2.报名时填报的主要信息(如学历、学位、专业、出生年月、档案保管单位、参加工作时间)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及真实情况不符的;
3.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3.准考证。
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的《太原市卫健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报名表》,作为考生参加后续应试环节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
有关要求详见太原市卫健委官网及太原市中心医院官网《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专项招聘公告》。
四、咨询电话
本次招聘考试设立咨询电话。
太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351-5625147
太原市中心医院:0351-5656034
本次招聘考试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351-5625186
太原市中心医院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