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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五河县委党校2021年优秀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2 16:19     浏览量:1067

为进一步优化五河县委党校人才结构,促进党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蚌埠市《关于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工作的通知》(蚌人社发〔2019〕29号)和《五河县委党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五人才〔2021〕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A层次:县外党校在职副高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为省委党校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委党校精品课获得者。

B层次:县外党校在职优秀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为市委党校教学比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市委党校精品课获得者;县外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优秀在职教师(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为市级及以上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市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

其中:法学、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等专业具体为中国哲学(010102),政治经济学(020101)、经济思想史(020102)、国民经济学(020201),法学理论(03010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经济法学(030107),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101)、中国近现代史(060107)。

二、引进岗位

县委党校专职教师。

三、引进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三)具有相关教师资格;

(四)A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及以后出生);B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及以后出生);

(五)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月),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名意见;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引进: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原辞职、离岗、外调人员;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引进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所需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相应的职称证书、所获荣誉证书、《2021年五河县委党校优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请将电子版报名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里,标题注明“2021年五河县委党校优秀人才引进+本人姓名”,发送至邮箱whdxbgs@163.com,联系电话:5021126,联系人:沈主任。

4.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最终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则取消本次招聘计划。如取消计划,将于2022年1月6日在报名网站及时公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结束后,将对所有报考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将以电话及短信两种形式通知。

报名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报名者的年龄、学历、职称、荣誉、业绩等材料再次审查。报名者须提供报名材料所需原件、复印件1份和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发现与报名要求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五河县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面试重点考察报名者的理论基础、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1.时间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现场试讲的形式。

3.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根据面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主要审查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了解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因报名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候选人空缺,根据面试成绩进行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办理相关手续。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期满经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考核合格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引进的人才,在编制限额内,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五、相关待遇

引进的人才服务期内除享受同类人员的工资待遇,还享受以下补助:

(一)生活补助。A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5000元、B层次人才每人每月10000元。服务期内按上述标准60%逐月发放,差额部分服务期满次月一次性补齐。

(二)住房补贴。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在五河没有住房且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安排公租房。试用期满且服务期内在五购买首套住房的,凭购房合同与票据向所在单位申请购房款总额20%、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购房补助。

服务期满后继续在五工作的,上述生活补助、住房补贴不再享受。

六、管理规定

本次引进的人才与县委党校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5年(服务期从试用期开始计算),服务不满约定年限离职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全额退还已领取的生活补助和住房补贴。

引进人才必须服从县委党校的工作安排,县委党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聘用合同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52-2325956(县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0552-5021126(县委党校办公室)  

0552-5037916(县委组织部人才办)

监督电话:0552-5052206(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党校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五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wuhe.gov.cn)查询。

五河县委党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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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中共五河县委党校优秀人才引进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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