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未就业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20〕36号)、《福建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闽毕就〔2020〕1号)、《漳州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漳毕办〔2020〕5号)、《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相关补助资金操作规程的通知》(漳人社〔2020〕140号)、《漳州市财政局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实施办法的通知》(漳财社〔2019〕40号)精神,经列屿镇镇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申请,县人社局党组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招聘信息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为我县户籍2021年度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材料到列屿镇镇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2月10日-12月16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列屿镇人民政府、云霄经济开发区
(三)报名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人员拟聘及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岗位需求,在满足招聘条件的情况下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资格审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报县人社局复审。
五、体检公示
拟聘人员应提供云霄县县医院或云霄县中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录用体检标准。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县政府网站和用人单位公告栏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上岗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在聘用之日起15日内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七、岗位管理
(一)在岗待遇
用人单位应在聘用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人员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不超过1年的聘用合同。县人社局组织对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评,对考评等级达到称职以上且本人愿意的,可以续签留用一年;考评不称职的,不再继续留用。聘用期间,其薪资待遇参照同岗位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按见习期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缴纳社会保险,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一定奖励,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
(二)补贴申报
岗位补贴实行“先行垫付、据实申报、按季结算”的办法,由用人单位在聘用满一个季度后,向县人社局申报。
八、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中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无法联系造成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4、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96-8518933(云霄县劳动就业中心)
监督电话:0596-85331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汇总表
岗位所属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单位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云霄县列屿镇人民政府 |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 1 | 全日制大专 | 会计与审计类 | 陈世忠 | 0596-8688178 | |
云陵工业开发区便民服务中心 | 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 | 1 | 全日制大专以上 | 社区管理与服务 | 陈长庚 | 0596-8556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