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工作需要,湖北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7名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大学附属中学是湖北大学直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完全中学,创建于1957年,1962年被确定为武汉市重点中学,2004年被评为“武汉市综合办学水平示范学校”,2010年被评为省级示范中学。
二、招聘计划
湖北大学2022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中学教师7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热爱中学教育事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乐于奉献;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中学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登陆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注册成功后进行网上简历投递和岗位申请,每位应聘者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
2.联系方式: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人事处电话:027-88663285,附属中学电话:027-86811401)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密切关注湖北大学主页、湖北大学招聘网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相关公告,及时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核通过的,按照公告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凡与湖北大学及附属中学教职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逐一填写清楚,并承诺内容真实准确。
(四)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5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笔试和试讲,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通过湖北大学主页、湖北大学招聘网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另行通知。
(一)面试
组织面试初选,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中学教师岗位所具备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及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笔试。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5的,学校可取消、核减或保留岗位计划,并向社会予以公布。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测试》。笔试结束后,按照不同学科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员名单,实际参考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
(三)试讲
试讲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试讲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试讲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入围。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试讲成绩高的考生总成绩排名靠前。
六、考察、体检
学校对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拟任岗位资格等方面进行考察。体检(含心理测试)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七、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北大学主页(http://www.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http://www.hdfz.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递补
若入围人员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被发现有影响录用情况,或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形,学校可根据用人需求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
九、备案审批、签订聘用合同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学校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湖北大学的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面试考核等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行程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index.shtml)、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网站(http://www.hdfz.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大学主页网站(http://www.hubu.edu.cn)、湖北大学招聘网(http://zhaopin.hubu.edu.cn)和湖北大学附属中学主页网站(http://www.hdfz.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笔试、面试、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8663285(湖北大学人事处)
027-86811401(湖北大学附属中学)
监督举报电话:027-88663907(湖北大学纪委办公室)
湖北大学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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