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充实基层乡村振兴队伍,经娄庄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现将有关要求公布如下:
一、招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录乡村振兴专职人员10名(黄圩村、宣圩村、蒋圩村、峨山村、王赵村、杨集村、长集村、蒋邓村、永定村、沱北村各1名)。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复员退伍军人和原村级民政专干。
(二)报名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
2、热爱农村基层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各种办公软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能够适应长期驻村要求;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届、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8、正式在编,或者已与其他单位、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尚在合同约束的服务期内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娄庄镇政府三楼301室。
3.报名须知:
(1)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娄庄镇2021年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报考者报名前,须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名时,应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2)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岗位需要的相关证明等。
(3)考生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真实无误。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从报名时间开始,报考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随时接听镇党委反馈的预审结果。凡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计划数。
(二)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政策解读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相关知识。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得参加面试。
2.机试。机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本次考试设置机试环节,考察报名人员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水平。
3.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不足规定比例按照实有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机试的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4.成绩合成。笔试、机试、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为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机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合成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分数排序;若笔试成绩分数也相同的,则以笔试“主观题”得分确定排序。
(三)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拟招录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四、人员培训及工资待遇
(一)人员培训
对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依据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选岗,并进行岗前业务培训。
(二)工资待遇
乡村振兴专职人员报酬由基本报酬和绩效报酬组成,基本报酬按村正职待遇执行,绩效报酬根据年终工作绩效考核确定。
本公告由娄庄镇党委、政府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镇公开招聘村级乡村振兴专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57-2368200
监督与举报电话:0557-2360001
中共娄庄镇委员会
娄庄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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