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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7 15:11     浏览量:185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教育部《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文件精神,根据“配齐配强”的要求,进一步壮大思政课教师队伍,强化思政课师资队伍建设,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5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具体引进岗位及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目录》(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知识扎实、业务能力强,能胜任引进工作岗位的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4.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5.具备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近一年内纳入鄂尔多斯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引进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本次公开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采取邮箱报名和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12月24日9:00至2021年12月31日16:30。

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请登陆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引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同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以上材料打包并命名:“思政课教师+姓名+学历学位”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eyyrsc@163.com。

报名与参加专业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专业面试或引进的,责任自负。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报名结束后,我院将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邮件回复,请及时查阅邮件。

(二)资格复审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请于2022年1月4日14:30-17:00持以下材料到学院康巴什校区进行资格复审。

1.二代身份证(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普通高校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学历验证报告一式两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学历验证并打印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三)专业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2年1月5日参加时间不少于30分钟的专业面试,专业面试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主要考察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

(四)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资格复审和专业面试情况汇总,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拟引进人选,提请学院党委会议审定。

(五)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学院党委会审定通过的拟引进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考察。

(六)体检

拟引进人员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应聘人员,在接到学院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后,按要求进行复检。

(七)公示与审定

考察通过的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属实并查有实据的或拟引进人员自行放弃的,取消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八)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经档案审查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四、纪律和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引进资格:

1.在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学术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2.个人信息不实的。

3.与引进条件不符的。

4.相关证书证件不合格的。

5.在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6.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相关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

7.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引进或考察资格的。

8.有其他违反引进规定情形的。

(二)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三)本次引进工作接受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五、待遇

引进人员享受国家、地方和学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可享受鄂尔多斯市相关政策。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最低服务期为5年。

六、其他事项

(一)通过本次引进程序未完成的引进计划,本年度再次组织引进。

(二)以硕士研究生身份引进的,要求本科和硕士阶段均取得毕业证且专业一致或相近,获得硕士学位(2021届毕业生于2021年8月1日前)。海外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阶段均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前五百名院校,如本科阶段在国内就读的应取得毕业证,获得学士学位证。在入职报到时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三)以博士研究生身份引进的,要求取得毕业证且获得博士学位。在入职报到时提供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四)本引进方案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邬 敏王雪丽

联系电话:0477-8591333、0477-859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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